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以“弘扬正义、一心为民”为立所宗旨,将“服务改变生活、态度决定成败”作为服务理念,秉承“专业、诚信,勤勉、尚法”之服务精神,服务社会,回报社会。
本所作为“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实践教学基地”和“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就业见习基地”,成立于2008年5月。本所现有执业律师、实习律师及行政人员90余人,其中执业律师中博士研究生3人、硕士研究生29人。为发挥自身优势,事务所先后成立了“湖南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中心”、“湖南省先进模范人物维权中心”和“湖南省WTO研究中心实训基地”。2009年3月,创建全省第一家专业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网,旨在帮助企业防范风险、促进发展,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、新华网、中国普法网等多家媒体进行了跟踪报道。2012年,本所入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单,成为湖南省十家律所破产管理人之一。
2009-2011年,本所连续三年被评为“长沙市优秀律师事务所”,2012年11月,被评为“湖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”,成为最年轻的省优律所。本所还先后荣获“湖南省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先进集体”、“湖南省实践科学发展观先进集体”、“长沙市司法行政先进单位”、“长沙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”等光荣称号。2013年2月,本所因在化解社会矛盾、维护和谐稳定中作出突出贡献而被司法部授予“全国先进集体”荣誉称号。
事务所高度重视党建工作,一直以来,以“党建”带“所建”,以“所建”促“党建”,各项工作规范有序,每年度工作考核中均获通报表扬。2009年,在“应对金融危机,服务率先发展”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,成效显著,分别在全省市州司法局长暨发挥职能服务“三保”现场经验交流会上,和全市党员律师学习实践科学观动员大会上作了专题发言,推介本所成功经验,受到省、市司法行政和律师协会领导的高度评价。2012年6月,长沙市律师行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一周年暨“七一”表彰大会上,本所党支部因为创先争优成绩突出,光荣地被评选为2012年度全市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。
- 机构名称:
- 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
- 机构性质:
- 企业
- 所属行业:
- 管理信息查询
- 所在地址:
-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区银杉路31号绿地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