临武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基本情况简介
临武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属于国家机关单位,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,加挂临武县旅游外事侨务局牌子。
(一)主要职责
1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、体育、广播电影电视、新闻出版、版权、旅游、外事侨务工作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、规章,把握正确的舆论和创作导向;拟订全县文化艺术、体育、广播电影电视、新闻出版、版权、旅游、外事侨务领域的发展规划、地方性管理规定和措施并组织实施;负责全县文化艺术、体育、广播电影电视、新闻出版、版权、旅游、外事侨务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。
2、负责全县文化艺术、体育、广播电影电视、新闻出版、版权、旅游、外事侨务领域的行政审核、审批、行政复议和监督工作。
3、综合管理全县文学艺术事业,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,重点扶持代表性、示范性、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,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,管理、协调、监督艺术产品的利用与流通。
4、推进文化、体育、广电、新闻出版、版权、旅游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,规划、指导公共文化体育旅游产品生产;统筹安排文化、体育、文物事业经费和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引导资金,规划、管理、协调全县重点文化体育旅游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体育旅游设施建设,管理和发行体育彩票。
5、负责全县文化艺术经营、广播电影电视、新闻出版、版权、旅游的行业监管和文化体育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,规范市场秩序、监督管理服务质量、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;规范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;组织、协调“扫黄打非”集中行动,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。
6、指导、管理全县图书馆、文化馆(站)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;监督辖区内考古发掘、文物博物和古籍文献保护工作;组织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普及工作。
7、负责全县竞技体育训练工作,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竞技体育奖励政策和标准;监督、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;实施“全民健身计划纲要”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,对《全民健身计划》实施效果进行考核评估;依法对高危体育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。
8、组织参加和承办国际、全国、全省、全市、全县性体育竞赛;制定全县性体育竞赛规划和章程,组织全县各类体育竞赛工作。
9、负责全县出版物内容监管和鉴定;协助管理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、重点出版物、教科书的出版、印制和发行工作;制订实施全县古籍整理出版规划;负责全县数字出版业的监管;负责全县农家书屋工程的后续管理工作。
10、负责全县新闻记者证的初审、上报和综合管理,负责全县新闻机构的监管。
11、负责全县著作权管理工作,查处打击著作权侵权行为,协助上级著作权管理机构处理有关涉外事宜;负责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(批发、零售)单位的审核。
12、组织开展全县文化艺术、体育、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对港澳台及对外交流合作的有关工作,组织大型对外文化体育旅游交流活动;协调、推动出版物的进出口。
13、会同有关部门监督、管理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工作,承办有关专业人员资格认定和技术职务评审工作。
14、负责全县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广播电视站设立申报与变更,负责对全县广播电影电视、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;按权限对境内卫星电视进行审批、对境外卫星电视进行审核,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机构进行监管;负责全县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的规划和实施。
15、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;监管、审查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、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;监管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;管理全县广播电视频率、频道。
16、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;组织全县旅游形象整体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;推动国际间旅游交流合作。
17、推进全县旅游信息化建设;监测旅游经济运行,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;综合协调、监督管理旅游业安全。
18、组织全县文化旅游资源的普查、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;负责经营国际、国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组织申报工作。
19、了解我县因公出国和邀请国外人员来访的有关事宜,并向县委、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提出书面报告,指导全县民间对外交往工作;负责组织接待来我县访问的重要外宾,统筹安排县领导的外事活动。
20、根据有关方针政策,开展对华侨华人的宣传、文化交流及联系华侨华人文化社团并支持其工作,依法保护归侨、侨眷的合法权益和华侨、华人在国内的合法权益。
21、归口管理县电影院(电影发行放映公司)、县祁剧团(临武县特色祁剧演艺有限责任公司)等国有放映、演艺院团。
22、承办县委、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- 机构名称:
- 临武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
- 机构性质:
- 事业单位
- 所属行业:
- 产品推介
- 所在地址:
- 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临武县临武大道37号